晶報昨天報道了公交車司機馬愛平與78歲老人陳金桃在公交車站上演的一齣“羅生門”。當事人還有很多話要說,在昨天接受晶報記者採訪時,雙方都仍然堅稱老人摔倒的責任在對方。另外,老人稱自己是當時最後一個下車的,司機則稱老人不是最後一個。記者獲悉,南山警方有望在今天公佈這一事件的視頻比對結果。
   司機馬愛平:如果再遇這種情況,還會伸援手
   昨天下午,記者在高新西公交總站見到了這兩天已休息的馬愛平師傅。如果不是因為發生了這事,他依然會每天開著B683路公交車來往於高新西公交總站與高發科技園總站之間。他說,白天還好,一入夜就會想這事。“出了這樣一件事,還墊了近兩千塊錢,半個月工資,結果卻是這樣,哎!”47歲的馬愛平一邊說著,一邊皺著眉。來深20多年,在他看來,這類事即使聽得多,也沒想過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第一反應是幫助她”
   馬愛平對事情的經過記得很清楚:15日早上8點左右,這路公交車的常客、78歲的老太陳金桃在凱麗花園站上車,3分鐘後在深南科苑立交北站下車。就在下車後的幾秒鐘里,陳金桃卻跌倒在公交車旁,兩次試圖站起也沒能成功。
   “老人家摔倒以後,我第一反應是幫助她,我自己也有70多歲的媽,一看到,我就想起我媽。”馬愛平用手勢和語言形容了老人摔倒的動作,“下車詢問老人身體情況,給她家人打電話聯繫,報警,該做的我都做了。交警也說了是非交通事故,本來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是……”說到這,馬愛平稍作停頓,“最後急救車來了,旁邊都沒有人了,我能走嗎?只能幫著抬。”
   “老婆說我多管閑事”
   “到了醫院,老人家一直喊沒錢,等了有半個小時,我才不得已前後墊付了1900多元,現在單據都還在我手上。”說罷,馬愛平給記者展示了單據。“結果她的親人來了之後,卻對我說這樣的話。”他所說的“這樣的話”,就是指對方家屬委婉地提出要他負責。
   說起這幾天是怎麼過來的,他連連搖頭:“糾結、氣憤、委屈,該有的情緒都有,白天還好,一入夜就會回想。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無論是從程序上,還是良心上,我都過得去,但是現在老人家的家人怪我,連我自己老婆也說我多管閑事。她說,路有不平你怎麼去踩?這是你踩的嗎?”
   記者問他是否後悔,馬愛平的回答並不出人意料:“如果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別人確實需要幫助的,在確定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我還是會伸手的。”
   “我相信會給我一個清白”
   “在公交公司混了十幾年,還是司機,混得不好啊。”說起自己的工作,馬愛平訕訕地笑了笑。平日里開著公交車,累自是不必說,工資3000多元的他,還得贍養70多歲的老人。“我老婆也是公交系統里的,大家的工資都差不多,這不,家裡老人病了,也花了十幾萬,困難還是挺困難的。”馬愛平說道。公司有鑒於此,給了他2000元的補助,對此他十分感激,“雖然杯水車薪,但是也能讓老人家看幾回病”。
   此次事發之後,公司領導很重視,仔細詢問了馬愛平,給了他很大的支持,同時讓心情不好的他休息幾天。
   “我依然在找目擊證人,我相信會給我一個清白的。”在他看來,負不負責並不重要,而是胸口那堵氣。“等這陣子過了,能證明我清白了,我就會開回車,畢竟家裡頭還是要吃飯的。”而對於今後的打算,馬愛平說:“如果她還想告我,那我奉陪到底。”
   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南山片區的負責人李練君告訴記者,在那種情況下,駕駛員把乘客夾到的可能性非常小。“我們車內的設備,一個是監控器,但是不能回放,但是他可以看到的,也就是這個人有沒有下去,看得一清二楚。第二個是內控鏡,還有就是倒車鏡,可以看這個也可以看那個,所以駕駛員通過這三個結合起來,看得是一清二楚的。巴士集團是要求駕駛員特別關註老人家的。”
   而對於巴士內是否有監控錄像,李練君表示,有監控頭,但沒有錄像。“它是給司機看的,給司機看後門。”遺憾的是,這一批2012年投入使用的車輛並沒有錄像功能,“前面的舊車反而有”。
   晶報記者 王子鍵 實習生 劉思笑/文 記者 高雷/圖
   糾結、氣憤、委屈,該有的情緒都有,白天還好,一入夜就會回想。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無論是從程序上,還是良心上,我都過得去。”
   ——馬愛平
   □對話
   晶報:昨天(16日)和家屬那邊見了面,溝通的結果可能也不是特別愉快?
   馬愛平:他們家屬就說,你們給我把人治好就行了,不追究你的責任了。我說:天吶,你說這樣的話!那你追究我的話,你得把我這個人怎麼樣?
   晶報:當時那一站下了幾個人?
   馬愛平:好幾個人,反正不會是三兩個人。
   晶報:老人是第幾個下的?
   馬愛平:這個也有很多人問我,老人不是第一個下的,但也不是最後一個,具體第幾個下的,我也不確定。如果說是因為我駕駛員的操作失誤,用這個門把她夾倒的,那當時車上那麼多人,他們能放過我嗎?
   老太陳金桃:門是關上又打開的
   跌倒兩天后,躺在病床上的陳金桃老太脖子上還掛著老年人乘車卡。乘車卡用藍色袋子罩著,長久未清潔,因舊發黑。她說,害怕小偷偷去,天天掛著,從不離身。“一個人坐公交沒問題的,B603、B607、102我經常坐,從沒摔倒過。”不過,3月15日這天,陳老太出了意外。B683路司機稱是老太自己摔倒的,陳老太則一口咬定是司機關門時撞了自己的腰。昨天,躺在南山醫院的病床上,陳老太反覆說的一句話是:“我沒錢的,他(司機)說話前後矛盾,不負責任。”
   老太:我清醒得很
   陳金桃說,出事那天,她從家裡出發,準備坐車去銀行取錢。“車到站後,我右手扶著車門,準備下車。一隻腳落地,一隻腳還在車上,突然,車門一關,推到我的腰,我感覺一下子腰麻了,眼前一陣暈,跌下來了。”
   晶報記者問她:確定是門撞到的嗎?陳金桃說,肯定是門的力量撞的。“不然為什麼我的腰骨折了,腿沒事?”她掀起褲腿和衣袖說,“你看,我的腿一點皮都沒破,胳膊也沒破。”
   陳金桃說,當時感覺很痛。“不要以為我年紀大了,我清醒得很。我每天早上都出去買菜,中午12點回來做飯,下午3點到5點打麻將。我身體很好。我是華僑,1961年回來到現在沒住過院,感冒發燒都是吃藥就好的。”
   還有什麼可以證明是門撞了她?陳金桃說,找不到目擊證人。但她說:“我看了司機的照片,為什麼拍的時候沒有人?我摔倒的時候好多人圍上來,為什麼照片上人那麼少?照片上門是打開的,肯定是關上之後又打開的。”
   陳金桃說,自己退休了,每個月1500元。“我家老頭子腦子不清楚了,我還要照顧他。我沒有錢。真的沒有錢。”
   家屬:只有監控錄像可以證明
   陳金桃的兒子練文生這兩天忙得焦頭爛額。
   昨天上午,他去找司機馬愛平所在的單位交涉,無果。下午,他到南山醫院病房推著母親做檢查。晚上,又要回家照顧父親。以前母親身體好,可以照顧患有老年痴獃的父親,現在母親住院了,他要兩頭跑。
   “必須請護工。”練家要求馬愛平花錢雇護工,認為老太太被撞是司機突然關門造成的。練文生說,他以前坐公交車也常常看到乘客還沒有完全下車司機就關門了。練文生問了母親三次,她都說是被門撞的。“我也想找目擊者,找不到。這個事情只有監控錄像能說得清楚。為什麼到現在還拿不出監控?我們要是懷疑他們毀滅證據都是可以的。”練文生說。
   練文生說,司機不能現在把責任推開。但他也說:“要真的是自己摔倒的,我們也認了。”
   晶報記者 周亦楣/文 成江/圖
   我摔倒的時候好多人圍上來,為什麼照片上人那麼少?照片上門是打開的,肯定是關上之後又打開的。”——陳金桃
   □對話
   晶報:你是第幾個下車的?
   陳金桃:第一個是男的,第二個是女的,第三個就是我,後面沒人了。
   晶報:摔倒之後你呼救了嗎?
   陳金桃:特別痛,我哭的聲音很大,很多人都跑過來看。
   晶報:有沒有人過來幫助你?
   陳金桃:我前面下車的那個女的,穿著花裙子,年紀25歲左右。她蹲下來對我說,阿婆,你去醫院吧。我說,我沒錢怎麼辦?然後她就走了。
   晶報:你覺得她為什麼走了,沒送你去醫院?
   陳金桃:不敢送。怕付錢。
   晶報:後來還是司機來救你的?
   陳金桃:他沒有救我,是後來打電話讓我鄰居來救我的。他要是救我的,為什麼不來抱我,就是打了電話?
   晶報:可鄰居的電話還是司機打的。
   陳金桃:但他沒抱我,我躺在地上,疼死了。
   晶報:你現在要求他負責?
   陳金桃:他救我的時候,說去醫院。我說沒有錢。他說沒錢沒關係,不怕,我來付。現在怎麼不承認?他說話矛盾。
   □提醒
   車隊呼籲老年乘客
   儘量避開高峰
   晶報訊(記者 謝麗雯)巴士集團B683車隊李隊長透露,該線路不管高峰還是平峰,老年乘客都很多,呼籲老人乘車最好有家人陪同,車輛停穩再下車,儘量避開早晚高峰期乘車。
   李隊長表示,涉事的車輛有個實時監控車輛後門的攝像頭,可以查看乘客上下的情況,但是只能現場監控查看,無法回放,也保存不了影像。之後,車隊也派人在公交站台附近尋找,發現的確有一個攝像頭,也是距離事發現場最近的一個攝像頭。李隊長透露,車隊已經聯繫了警方,希望通過調取監控錄像還原真相。
   記者昨天獲悉,南山警方有望在今天公佈此次事件的視頻比對結果。
   李隊長告訴記者,B683路屬於支線巴士,全程大約10公里,票價1元,該路線已經運行5年多時間了,不管是高峰還是平峰都有很多人,老人特別多,司機也覺得壓力很大 。李隊長希望通過媒體發出三點呼籲:第一,年歲比較大、行動不方便的老人最好在家人陪同、照顧下乘坐公交車;第二點,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車,千萬要等到車輛停穩之後下車,不然容易摔跤;最後,特別建議老年乘客儘量避開早晚高峰期乘坐擁擠的公交線路。
   □分析
   律師:
   扶不扶是道德問題, 更是法律問題
   晶報記者 陳荻
   昨日,記者就“扶與不扶”之間可能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咨詢了廣東君一律師事務所的劉瀟虎律師。劉律師表示,“扶不扶”看上去是個道德問題,其實更是個法律問題。其實“扶”與“不扶”本來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看到需要幫助的人,都應該去“扶一把”,但是“扶”也需要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保護,否則陷入無休止的“扶不扶”爭論之中,只能是空談。
   如果打官司,
   誰主張誰舉證
   說起這次事件中公交車司機馬愛平與摔倒老太太陳金桃之間的爭論,劉瀟虎表示,在沒有權威的第三方公佈相關的證據以前,如果雙方直接進入訴訟程序,兩人都面臨著舉證的問題。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一般的民事侵權案件中,基本的證據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因此,如果被救助人認為是救助人造成其傷害的,那被救助人應該對救助人的傷害行為、其自身的損害結果以及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舉證,否則,將由被救助人承擔敗訴後果。因為舉證責任的核心是:舉證不能時,承擔不利後果。
   而可能作為被告的馬愛平,並沒有義務舉證。當然,如果他有證據證明自己未侵權,也可以提供,但這不屬於舉證責任的內容,而是其行使抗辯權的一種方式。
   具體到本案中,如果被救助老太起訴司機,則應舉證證明其傷害是因為司機造成的,最直接的方法是調取相關錄像。如果涉及到的錄像視頻由司機所在的公交公司掌控,那公交公司必須出示相關錄像。因為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掌握某種證據材料,而對方拒絕提供的,對方對此承擔不利後果。
   此外,被救助人還可以就受傷原因申請司法鑒定,作為侵權的間接證據。
   當然,司機也可以通過調取錄像和申請司法鑒定這兩種方式來抗辯。
   事發時如何應對?
   註意保留證據
   在談到一般市民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應對時,劉律師表示,如果事發時情況不是很緊急,可以適當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請旁人錄音錄像、留下目擊者的聯繫方式等。如果情況緊急,還是建議先行救助或者撥打120、110,由專業人士提供救助,畢竟還是救人要緊。而且,誣告者想要通過法律程序獲得勝訴,實際操作中並不容易。
   此外,劉律師說,值得我們反思的還是為什麼會產生“扶不扶”的爭論,因為從最基本的倫理道德角度來說,“扶不扶”本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除了極少數故意訛人者之外,大多數誣告或耍賴事件,是否還是因為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被救助者不願意或無力承擔高昂醫療費用引起的呢?如果全社會建立相對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受傷者無需承擔高額的醫療成本,這種情況還會高頻率地出現嗎?劉律師認為,建立全民醫保制度,才會從根本上減少“扶不扶”難題。  (原標題:公交司機尋找目擊證人,自信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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